儘管能夠忘記、能夠放下是幸福, 我的身體、我的腦袋還是自然地選擇了去"記住"。
從小到大, 雖不至於過目不忘, 但"背書"總是比較拿手的一項。一直到長大, 記著很多有用的、無用的事: 發生一些事的感覺、對某朋友雞毛蒜皮的某些趣事、很多朋友的生日喜好禁忌, 當然也還有對自己心愛的人的一切, 把對她的好成為習慣、成為自然動作, 把一切與她有關的事、時間、一切一切都記得清清楚楚。
但當他/她已經不再需要我的時候, 那一切的記憶都沒有意義了, 成為一個空殼。全年、全日到了某一個特定的日子、每一個特定的時間, 就很自然的想起了。到了很多地方、看到了某些東西、聽到某些歌, 甚至是某些片言隻字、氣味、顏色...一切的細緻的事件, 都可以trigger到我記憶的那一部份。
這一年多來就是這樣熬過去的。
寫了這麼多, 不是想說自己仍然記掛著她、或者仍然愛著她、還是自己有多深情。我只想說自己只是一個死腦袋的傻瓜, 如果不會愛上我、對我好、還沒有準備好的話, 還是別讓我愛上一個人好了。
完
2011年7月19日 星期二
記憶力, again
於 8:52 下午
標籤: 個人感受/感想/人生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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