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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年11月4日 星期五

十一月三日

今日懶, copy一篇文來分享了事, 幾有趣的
我o既comment: 我彩我不嬲都唔man, 我亦都唔想man
呀man man唔man, man? man! man man man!


小時候看過一齣赤味頗濃的紀錄片,一名大漢雙手舉著一個大啞鈴一級一級地跑上泰山,感覺很 Man,內地經濟開放後,發覺 Man 並不能當飯食,外地遊客只需花上幾十塊錢,便可以雇用一名壯男揹他上山,Man 一下子被資本主義從新定型,似乎不比那幾十塊錢重要。數年前去過北京的萬里長城一遊,很想感受一下當好漢的滋味,可惜那時候體力較差,走不了五分之一的路程便氣力不繼,深感當好漢需要付出性命的代價,開始有不想當好漢的傾向。

年紀大了,Man 有了新的定義,話說門前的電燈壞了,屋主L拿了一個新的電燈泡,要求幫忙更換,這原本並非租客的責任,正想以一頓晚飯來討價還價之際,便被揶揄道:『做小小野都推三推四,係咪男人o黎o架。』Man 就是要負責任何女人不願意承擔的職務,不論責任跟男人有沒有關係。爬上褶梯並裝了新的電燈泡,但燈還是打不著,再一次被揶揄道:『小小野都搞唔掂,係咪男人o黎o架。』Man 就是要『成功地』負責任何女人不願意承擔的職務,不論成敗跟男人是否有關。

另一則事故發生於聖誕前夕,因我館的基督徒團契正值女權當道,一致決定向每位同事分派一隻心型褶紙,褶紙工作由我督導及製作並限時交七隻『有翼的心』,天!身為Man的一份子,竟然又要褶心又要送心。但皇天不負有心人,已婚的同事 A 收到這聖誕禮物時,先是一臉奇怪,然後讚道:『你褶o架?好 Man 噢。』Man 就是需要在適當時候做一點不 Man 的行為。在廿一世紀,做一個 Man 的男人其實不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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